患有特發性嗜睡症和嗜睡症的人在工作場所擁有哪些權利。 如需更多信息,請聯繫 FairWork Ombudsman。
澳洲的每位工人在開始新工作時都必須獲得一份公平工作資訊聲明 (FWIS) 的副本。 FWIS 讓您更輕鬆地了解工作場所的最低權利。
FWIS 讓您更輕鬆地了解工作場所的最低權利。
您可以在此處查看並下載其副本。 有關 FWIS 的資訊可在此處找到
FWIS 中有一個標題為「靈活性」的部分,其中解釋了已工作滿 12 個月的員工在以下情況下有資格申請彈性工作安排:
- 僱員是父母,或有責任照顧學齡或更小的孩子
- 僱員是一位照顧者(2010 年照顧者認可法所指的範圍內)
- 該僱員有殘疾
- 員工年齡為 55 歲或以上
- 員工遭受來自員工家庭成員的暴力,或
- 僱員向因遭受家庭暴力而需要照顧或支持的直系親屬或家庭成員提供照顧或支持。
例如,如果您有殘疾並且已工作至少 12 個月,您可以提出靈活工作安排的書面請求。 您的雇主必須在 21 天內以書面回覆。 他們只能以「合理的商業理由」拒絕您的要求。 您可以在此處找到更多相關信息,包括“合理商業理由”的示例。
你有殘疾嗎?
雇主應該選擇最適合這份工作的人,無論該人是否有殘疾。 他們應該根據一個人執行工作基本活動的能力來做這個決定。 他們不應假設一個人因殘疾可以做什麼或不能做什麼。
雇主必須為每個人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 這意味著,如果殘疾人能夠完成某項工作的基本活動或“固有要求”,那麼他或她應該有與其他人一樣多的機會完成這項工作。 例如,社會工作者的一項基本活動或「固有要求」是與案主溝通和工作的能力。 這不是駕駛汽車的「固有要求」。請在此處閱讀更多資訊。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訪問澳洲人權委員會關於《1992 年殘疾歧視法》(聯邦)的簡要指南,頁面末尾有各州和領地機構的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