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瑞士和荷蘭允許外國公民使用安樂死服務嗎?
回答1:
一名退休醫生,在荷蘭醫院行醫 40 年,所以從安樂死合法化之前就「了解」安樂死。
根據這個政府網站,Wie kan om euthanasi vragen? (“誰可以要求安樂死”)在荷蘭境外接受治療的人不能來荷蘭接受安樂死,因為荷蘭醫生缺乏與 求安樂死的人 的治療相關的理由和訊息 來決定同意與否,所以是不可行的。 公民身分並不重要,在荷蘭定期治療潛在疾病才是最重要的。
不知道比利時和盧森堡是世界上唯一兩個合法允許並嚴格監管主動安樂死的國家,但預計會有同樣的政策,因為沒有人想要「安樂死旅遊」。
在瑞士,不是安樂死,而是醫生協助自殺。像在美國一些州(俄勒岡州、華盛頓州、加利福尼亞州、佛蒙特州、新墨西哥州伯納利歐縣以及蒙大拿州存在爭議)合法化同樣,處於絕症狀態外國人也可以使用安樂死,但禁止主動安樂死。因此,如果劑量足夠高,患者仍需要能夠自行服用主要由巴比妥類藥物組成的致命雞尾酒,使他們入睡阻止他們呼吸,從而導致死亡。 如果沒有攝取全部劑量,則可能會失敗。 由於服食期間嘔吐,6至9小時後醒來仍活著。 為了防止發生,可以採取一些預防措施,例如空腹、在服用致命雞尾酒之前服用抗嘔吐藥物等。
回答2:
如果外籍人士在荷蘭居住的時間足夠長,能夠向荷蘭的全科醫生或專科醫生提供完整的醫療檔案,那麼安樂死將是一種選擇。 但不要指望這是一個快速的過程。 這通常意味著這個人在健康狀況變得如此糟糕以至於想要選擇安樂死之前就已經生活在荷蘭了。
回答3:
荷蘭不會對遊客實施安樂死,但你也不必是荷蘭國民。 您只需在荷蘭的一個市鎮註冊,也就是正式居住在那裡。 當然,你必須承受嚴重的痛苦,而且沒有改善的希望。 這些費用是納入強制醫療保險範圍內的。